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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律师说法:返工价与未做价的区别

来源:中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5-04-29 17:01:47    浏览次数:365 次

返工价是指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且必须返修的情况下所支出的价款。

未做价值未做部分的价值,可经估价确定。

二者概念简单明了,为什么这里还要特殊说明二者的区别呢?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返工价和未做价分别适用的情况比较相似,往往工程竣工后,未做项目是按照返工价扣款呢,还是按照未做价扣款呢?

首先,根据返工价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返工价代表工程已经完工,但是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需要承包人返修。返修首先应该由承包人承担,但是若承包人拒绝返修,发包人才会请第三人返修。

未做价从定义上来看,工程已经完工,且发包人已经验收合格,工程不存在质量瑕疵。这意味着,发包人已认可未做的部分。不存在返工的问题。因此,竣工结算只应扣除未做价,不应扣除返工价。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指令完成了工程,并且该未做部分也是因发包人指令而取消的,则未做责任不在承包人,按照返工价扣款更无依据。

因此,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于经发包人指令未做的项目,应该按照未做价款扣除,不应按返工价扣款。若发包人提出按照返工价扣款,承包人应当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参照合同价格扣除未做部分的造价。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存好相关资料,为竣工结算提供依据。一定要保证有发包人的书面确认。但若工程确实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也要按照合同尽保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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