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办及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案情简介: 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600万元;价款确定方式:可调总价合同。即除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的可调价主材范围外,其他部分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价格变更(可调价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5..
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情况简介: 原、被告告因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施工方将发包方诉至法院,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报告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确定部分造价和争议部分造价。施工方对鉴定结论相对满意,同时认为..
2013年4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 本网律师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对2013版施工合同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解读,以便于建筑企业能够正确使用20..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
代建方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并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由代建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签字盖章确认,但没有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确认的签证能否作为结算依据?我们认为,这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量变更的意思表示一致,代建方应当根据工程变更单支付工程..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1955.07.12 【实施日期】1955.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基本建设 【全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基本建设工程设计和..
财建2004369号。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2004〕16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2004年6月30日至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
发布部门:司法部、建设部 发布文号:司发通[2004]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
BF—2008—0207点击下载WORD版: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八年十二月 总目录..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总则 1.0.l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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