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办及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案情简介: 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600万元;价款确定方式:可调总价合同。即除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的可调价主材范围外,其他部分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价格变更(可调价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5..
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情况简介: 原、被告告因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施工方将发包方诉至法院,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报告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确定部分造价和争议部分造价。施工方对鉴定结论相对满意,同时认为..
2013年4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 本网律师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对2013版施工合同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解读,以便于建筑企业能够正确使用20..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
代建方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并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由代建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签字盖章确认,但没有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确认的签证能否作为结算依据?我们认为,这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量变更的意思表示一致,代建方应当根据工程变更单支付工程..
承包人很苦恼的事情就是发包人不按时回复结算报告,所以往往导致竣工结算一直拖延。承包人认为既然我们按时提交了结算报告,那么发包人不按时回复,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按照我们的结算报告结算工程价款呢? 实际操作中,除非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施工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比如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按时结算,回填土方应留在现场。但是往往实际施工时,现场没有多余的堆土位置,承包方只能将回填土方外运,之后再行运回。结算时,承包方要求..
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基于对于发包方的某种信任,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将工程价款签订的很低,甚至低于施工成本。对于此情况如何进行结算,本网律师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总结如下: 一、合同无效。 ..
中国建筑工程律师网张祖峰律师 拖欠工程款是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常见的原因。拖欠工程款一直困扰着施工企业(实际施工人),给施工企业的发展,甚至是生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网律师结合多年处理拖欠工程款的案例和经验..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案情简介: 徐州八一公司承揽佳莲伟业公司昌平电影院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协商徐州八一公司退出,后续施工由蓝天网架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分公司)完成,北京分公司任命孙燕生为项目经理。后因佳莲..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案情简介: 某建筑公司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将自己承包的内部装修工程发包给劳务公司完成,双方还约定了工期,工程总价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及工程保修金。 施工完毕后,..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本案例澄清了以下问题,1、建设工程承、发包方对工程已经结算的,漏项部分,从结算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超过两年,丧失胜诉的权利。2、洪水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免除当事人相应的责任。 (一)基本情况 1...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本案例所涉工程,按《招投标法》以及相关规定,是必需履行招投标手续的工程。但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签订了施工合同,此份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 后,为了办理开工证及备案手续,由建设方运作..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北京市京工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鑫宏达钢结构屋面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宏远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宏远天竺仓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一、案情摘要 2005年4月28日,北京宏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大庆市庆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案 2006年0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民一终字第11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金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住xxx。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
案件主办及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案情简介: 河南新蒲与城建建设在2008年9月17日就某工程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城建建设分期向河南新蒲支付工程款,如果城建建设不能按期支付,将按照欠款总额计息补偿原告。 《还款协议书》签订后,..
文章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在建设工程全过程中,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国家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国家规定了严格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建筑法》第61条、《合同法》第279条均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
文章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一、工程价款包括: 1、预付款2、进度款3、结算款4、签证款5、保修款。双方有了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就是索赔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本案例是建筑材料供应商,未与采购方签订书面的供货合同。双方达成口头合议后,供货方直接将货物送到工地现场,但因双方未指定货物签收人。供货方只认可收到部分签收凭据的货物。法院的审理情况是:供货方不能证明其他签收货..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本案例是承包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承包范围的工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与承包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工期以及结算时间重新作了约定。工程验收后,发包方未能按期结算工程款。承包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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