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一、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倒手转让给他人..
案例推荐及主办人:张祖峰律师 案情简介: 2012年4月天鸿与中付签订《劳务施工协议》,协议约定:中付将其承建的廊坊市某住宅小区工程的扩大劳务分包给天鸿。协议签订后,天鸿向中付缴纳履约金60万元。此后该工程一直无法开工。2012年7月中..
孙瑞涛与沈阳顺意福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上诉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沈中民二终字第77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孙瑞涛。 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顺意福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工程再转包。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反建筑法的规定进行分包的,转(分)包合同无效。根据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肢解..
作者:崔亮 没有审查维修队的技术资质,导致一名工人在维修过程中触电身亡,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城北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与维修队负责人王明杨承担死亡工人遗腹子生活费在内的各类损失。 因城北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找到贵..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本案例主要涉及以下建设工程法律问题: 1、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转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认定了承包人非法转包,仍判令发包方向承包人结算工程款; 3、法院判决以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资质,据实..
文章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同于施工总承包合同,在国内法律规定不明确、尚无示范文本可供借鉴,在操作实践中已出现一系列问题。加强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且还是在立法不明确又缺乏可供借鉴的示范文本情..
文章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工程分包与工程转包是在建设工程合同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经营方式,两者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本质不同,实践中容易混淆,有必要对二者及其效力予以澄清。 1、工程分包的效力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文章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案例一:甲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了某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某大型工程项目的桩基工程施工任务,甲公司承建该桩基工程后,又将该桩基工程全部转交给另一具有相应资质的桩基施工单位乙公司施工。甲、乙公司于20..
作者:张祖峰律师 司法实践中,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比较慎重,倾向于尽可能维持合同效力。《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网》律师认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对于此原则应当慎重,以免产生错误的导..
作者:张祖峰律师 近些年来,因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工更加明细化,许多建设工程项目往往需要多个建设单位共同完成,进而导致因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纠纷日益增多。由于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且取费比率也比较相近,二者容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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